时间:2024.11.01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浏览量:次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最新文件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评审工作。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注:第一批已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不再调整)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都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5.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智育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提交的奖项必须为参评学年获得的荣誉,即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提交的材料或联评所用的荣誉也应为参评学年,否则将做扣分处理。
(四)评选流程
1.学生自主申请
参评学生于11月3日填报附件1和附件2。附件2请严格按照模板填写。材料发送至对应辅导员处。
另外,参评学生需围绕“个人简介、荣誉、优秀事迹”录制限时5分钟PPT汇报发送至辅导员处。
2.材料审核及学院联评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将于11月4日进行参评同学材料审查并联评。
3.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进行审定。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第二批).xlsx
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