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必看!维护国家安全,青春力量同行!

时间:2025.04.16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安全教育部   浏览量: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2015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月15日,是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1744792951542.jpg

图片来源:国安宣工作室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更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不仅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更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下面让我们一起跟随辅导员卢金明老师的镜头学习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有利外部安全环境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依托。


1744793009885.jpg

 

图片来源:国安宣教公众号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下,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国家所有国民、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2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1744793395224.jpg


图片来源:无锡金融发布、国安宣工作室

 

三、12339是什么?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四、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五、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六、大学生如何守护国家安全?

1.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主动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哪些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关注官方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如“中国大学生在线”等平台推出的专题内容。 

 

2.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非法软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恶意利用。 

在社交媒体谨慎发言,不传播谣言、不泄露国家机密或敏感信息。 

 

3.维护学术与科技安全

学习科研过程中注意数据保密,尤其是涉及国防、前沿科技等领域的研究。

 

4.理性爱国,抵制渗透 

面对境外势力的煽动、挑拨,保持清醒头脑,不参与非法集会或过激行为。 

树立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抵制不良意识形态侵蚀。


1744793430022.jpg

 图片来源:百度搜索

 

结语:

国家安全并非遥不可及,它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未来发展息息相关。从网络安全到生态安全,从反间谍到反恐防暴,每一个细节都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我们既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更是安全的守护者。从谨慎对待网络信息到守护科研数据,从理性爱国到抵制渗透,每一份微小的行动都在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让我们以智慧与担当,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做有信念、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联系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

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5773391

传真:0577-85773391

版权所有 © 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