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来源: 浏览量:次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的精神,结合我院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际,我院培训项目类型采取集中授课形式进行,现就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23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
浙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是为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而组织举办的非学历培训,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各学科、各教师行政(含校长、园长)岗位的实际需求设计相关培训内容。培训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各位老师申报的每个培训项目,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培训时间
此次申报的项目办班时间区间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按8学时/天计,工作日、周末均可安排。
3、培训地点: 温州理工学院
4、注意事项
申报书填写务必规范、完整,培训方案需严谨、科学、有针对性,并保证培训质量。申报书填写前请务必认真研读附件《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含指南)》、《(参考模板)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模板》和《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下半年省培申报注意事项》。
5、工作进程
序号 | 时间 | 具体工作内容 | 参加单位和人员 | 责任单位 |
1 | 6月7日-6月23日 | 受理培训项目申报 |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 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
2 | 6月25日-6月30日 | 项目书整理汇总、校内初审、修改等 | 继续教育学院、项目负责人 | 继续教育学院 |
3 | 7月1日-7月8日 | 项目书整理并上传平台 | 继续教育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
4 | 7月18日-7月28日 | 完成培训项目审核;个别项目需修改后通过 | 教育局、有关专家 | 教育局、项目负责人 |
5 | 7月29日 | 项目培训正式发布;确定审核通过项目,告知项目负责人 | 继续教育学院、项目负责人 | 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
6 | 8月24日-9月3日 | 第一轮自主选课。确定成功开班项目,通知项目负责人落实课程 | 继续教育学院、项目负责人 | 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
7 | 9月20日-12月31日 | 举办各项教师培训 | 项目负责人、参训学员 | 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
6、提交须知
时间:2023年6月23日前
材料:1、《项目申报书》;
2、《项目负责人项目汇总表》;
3、《专家信息表》。
以上三份电子文档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统一填写“姓名学时层次+项目名称”统一发到各二级学院项目申报负责人10316795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