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4.02.29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浏览量: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温州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结合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寒假慰问情况,对于需要补认定的同学,经学生自主申报、辅导员材料复审、设计艺术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认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批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设计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批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xlsx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2024年3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反映,
茶山校区办公室:瓯2-312
滨海校区办公室:教2-B-311
联系电话:0577-86697910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