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3  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浏览量:

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希望各年级遵照《温州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资助种类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对象。

  根据2022-2023学年困难库内各年级人数配比,故各年级国励名额分配如下:

  困难库人数:20级 21人;21级 20人;22级 8人

  国励名额分配:20级 3人;21级 3人;22级 1人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该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该学年度至少获得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资助金额

  5000/学年,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1.各类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渠道

         学生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并同时填写相关申请表。

        登录方式:

  (1)用户登录手机端(微信扫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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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手机端登录网址

       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

     3)学生账号登录

        账号为身份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加Xs@2022;(X为大写,s为小写,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

  例:如果身份证为 123456789X,则初始密码为 123456789XXs@2022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核实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及认定情况,确定奖助学金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学生处。


 (三)学校审核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确定名单。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结果上报省资助中心。

 

六、申报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全国资助系统)》电子版一份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参照国奖样表要求填写),规范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申报,逾期取消资格。

 

七、其他说明

1.各项奖学金不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可以同时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请在1015前上交至对应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

附件: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全国资助系统)

附件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doc

附件2: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全国资助系统)(2).xls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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