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10.23 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浏览量:次
设计艺术学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秉承“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工作原则,参照《设计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细则》,经学生报名、材料初审、奖学金评定小组联评,现将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预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月23日-10月25日。反应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辅导员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 系 人:张老师 邹老师
联系地址:教2B-311(滨海)、行政楼313(茶山)
联系电话:0577-86697910
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