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设计艺术学院】 时间:2023.09.29 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浏览量:次
各班级:
为加强我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推动班集体建设和班级学风建设,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现开展2022/2023学年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优良学风班”“学风特优班”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全体班级。
二、评选条件
“优良学风班”“学风特优班”每学年评选一次,我院共推荐两个名额到学校进行参评。具体要求:
1. 班集体凝聚力强,班干部作用发挥好,学生对班集体的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强。
2. 班级学风严谨,学习气氛浓厚,总体上学习成绩优良。
3. 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4. 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投入班集体建设,学风建设等,主题活动效果好。
5. 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故、当学年有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及以上的班级,不能参加本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说明
即日起至10月上旬,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或班级自主申报,10月8日前,学院学工部对申报班级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充分征求任课老师的推荐意见,确定推荐班级;
四、表彰办法
(一)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全校表彰;
(二)获“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奖励1000元班级活动经费;获“学风特优班”的班级奖励1500元班级活动经费;
(三)获“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当学年增加1个三等奖奖学金名额,获“学风特优班”的班级当学年增加2个三等奖奖学金名额。
五、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
1. 将 “优良学风班”“学风特优班”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级,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申报和参与评选,辅导员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 上学年班级内有同学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安全稳定事件的或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加该学年的“优良学风班”评选;
3. 上交的《温州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3),班级主要事迹介绍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4. 温州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班级申请支撑材料(附件4),鼓励提交音像资料,增加材料的直观性和生动性;
5. 班级任课老师推荐意见(附件5),要求至少两名任课老师推荐;
6.“优良学风班”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附件3、4、5),于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上午11:00前,交至滨海教2b-311,电子版以“优良学风班评比+班级名”为主题发至邮箱yu5523522@163.com。
联系方式:719365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9日
温理工学〔2022〕36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学风特优班”评选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