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温理戎耀 强校有我 | 关于开展温州理工学院第三届十佳退伍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团委学生会  时间:2024.04.15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校退役学生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在全校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校人民武装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十佳退伍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温理戎耀 强校有我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伍大学生(往届已获评十佳学生不再参评,提名奖可参评)


三、评选时间

2024年4月13日——5月15日


四、评选要求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在部队、学校表现优秀,退役复学后持续发挥优秀退役大学生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协助学校落实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参与各类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维稳和社会志愿服务;

4.积极投身校院的征兵宣传、军事训练、海鸥护卫队等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部队嘉奖)。


五、评选方式

1.申报:4月13日—4月21日,学生自荐或学院推荐。填写“温州理工学院第三届十佳退伍大学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给所属学院;学院审核材料后于2024年4月21日前,将报名相关材料统一发送到邮箱76455382@qq.com,邮件标题为“校第三届十佳退伍学生评选材料(XX学院)”。

(注:设计艺术学院学生报名材料需发送至:510382631@qq.com)

2.评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26日—5月5日,“温理工学工”微信公众号展示十佳退伍大学生候选人风采,并线上进行投票,投票占总分20%;第二阶段5月15日(暂定),十佳退伍大学生候选人现场展示,占总分80%。


六、表彰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

2.享受学校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


七、注意事项

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人武部联系人:张思康 金锡标

联系电话:86699678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第三届十佳退伍大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第三届十佳退伍大学生评选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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