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设计艺术学院】 时间:2024.11.01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浏览量:次
党支部、团支部: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与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2024年10月31日讨论同意并上报上级党委,拟发展张静雯、潘豪等19人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7日(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均可向设计艺术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地点:茶山校区瓯2-313、滨海校区教2B-311(工作日工作时间可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