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乐意 时间:2025.04.07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浏览量:次
各老师:
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院级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范围为2024年立项的院级教学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填写《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进展表》(附件2,一式2份),总结中期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附相关佐证材料(1份纸质+电子佐证材料)。
3、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开展检查。
二、项目变更
1、项目原则上不予以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填写《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详细说明原因和措施,经学院审批后方能变更。
2、项目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除工作调动等因素外,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②原有课题组成员排序原则上不得变更,新增人员原则上只能列于原课题组成员之后;
③结题承诺不可低于原承诺,但可以增加成果形式;
④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逾期则项目终止。上年度结题未通过项目不得申请延缓,需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结题验收。
四、其他
请项目负责人将通知所要求的材料装订后,连同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4月18日(周五)下午16:00前交至2教b-412。
联系人:蔡乐意,滨海2教b412,电话:669375。
附件3: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