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教师:
2015年度教学业绩奖励登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4日期间取得的,由教务部组织或经教务部备案的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属本次申报登记范围,按《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2、只计分不奖励的业绩不在本次申报登记范围(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有业绩奖励的除外)。
二、申报程序
1、教务部统计属本次申报登记范围的所有教学业绩,统计结果见《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5年度教学业绩奖励统计汇总表》(附件2),请各单位、各教师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2、团队合作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会同团队成员,根据成员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奖励分配,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5年度教学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审核。
3、对于符合要求而未列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5年度教学业绩奖励统计汇总表》(附件2)的业绩,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3”格式补充登记,报所在单位审核。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汇总、审核本单位教师的教学业绩奖励申请材料,于12月31日前将《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5年度教学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教务部王圣杰处,联系电话:778780(671316)。电子版请同时发至173418808@qq.com。
教务部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