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教师:
省教育厅于2015年11月18日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学院决定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课程必须是我院在建或已结题的院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含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品牌通识课、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课程优先推荐。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课程建设要达到的标准参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
二、推荐方法
采取会评方式,申报人汇报、答辩,专家组根据省厅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集体评议后投票决定1-2门推荐名单。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填写《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3)和《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汇总表》(附件4),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纸质(一式2份)报送教务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报送时,需同时报送视频光盘(至少1讲具有代表性的微课视频),视频内容及技术规格参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
2、学院评审后,拟推荐的课程负责人于2015年12月1日至15日登录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zjerc.cn)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在线申报和5讲有代表性的视频资源上传。
教务部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