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设计艺术系 时间:2015.04.23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浏览量:次
各单位,各教师:
为加强教学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教学建设专项经费进行清理,部分项目经费将到期截止开支,部分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允许变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支出截止
教学建设专项经费是指用于各类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以项目立项形式下达的专项经费,包括各级各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研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行政〔2013〕71号)规定,项目验收结题后,结余经费应在项目结题后的一年内使用完毕,否则收回。现就经费支出截止时间做如下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合理使用经费。
1、2014年9月之后结题的项目,根据结题发文时间延后一年截止支出,结余经费回收;
2、2014年9月之前结题的项目,截止支出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结余经费回收。
二、经费开支范围变更
教学建设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人员劳务费、招待费、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研究建设费。大部分项目经费仅用于研究建设费,少部分项目涉及多项,具体情况见经费本列支的范围。
为方便项目负责人更好地使用经费,现允许部分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进行变更。允许申请变更的原则如下:
1、专业建设经费、市级及以上所有项目的配套经费不允许变更;
2、只允许“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变更转入“研究建设费”;
3、余额少于100元的,不变更。
根据以上原则,截止当前,可以申请变更的项目见附件清单,因统计存在时间差,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申请。需要申请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4月22日之前到教务部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受理。附件中如有遗漏,请项目负责人联系教务部提出申请。
联系人:王圣杰,地点:8号楼309,联系电话:778780,671316。
可申请经费开支范围变更的项目清单(基本建设费转入研究建设费).xls
教务部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