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6  来源:  浏览量:

二级学院部门、各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及学院课程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学院将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数量

本次我校可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额共计5,其中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三类课程共3,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二级学院(部门)本次可推荐的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类课程总数不超过2门。

二、申报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次推荐范围原则上限于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其中,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从已立项的省级虚仿项目中择优推荐,具体认定类别、申报条件、相关数据接口规范、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3。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各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做好课程申报类别、视频拍摄、申报书填写等工作的统筹安排,2021年5月1916点前,将审核汇总好的《申报书(五类)》、《课程数据信息表》(所有申报课程均需填写)、《关于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的承诺书》、《温州理工学院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和《温州理工学院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单位审核表》(附件4-8)以及附件材料(含视频)的电子版(各课程的各类电子版材料统一以“负责人+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命名后打包)、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份,信息表、承诺书、汇总表、审核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

联系人:黄晓丹,电话:86680885778885邮箱:1426154659@qq.com,地址:行政228

注:请各课程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务必做好课程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如因申报材料问题导致最终未获推荐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附件1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doc

附件2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pdf

附件3 第二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pdf

附件4 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4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4 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4 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5 课程数据信息表.docx

附件6 关于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的承诺书.docx

附件7 温州理工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8 温州理工学院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学院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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