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6.30 来源: 浏览量:次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根据教学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并及时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 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一、参与条件
1.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2.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协议确认流程
申请书教务部盖章-平台上传申请书-管理员审核通过-企业确认-合作协议拟定-OA申请合同审核流程-校办盖章-系统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
四、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系统上自行注册申报,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申报流程:
1.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申报书内单位印章请申报老师在工作日内至行政楼228申请盖章。
2.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请有意向盖章的老师提前联系后至行政楼228盖章。
3.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黄晓丹 联系电话:86680885/673954 办公室:行政楼228
附件1: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pdf
附件3: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