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2021年第一批(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30  来源:  浏览量:

二级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5月)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根据教学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并及时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  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一、参与条件

1.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2.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协议确认流程

申请书教务盖章-平台上传申请书-管理员审核通过-企业确认-合作协议拟定-OA申请合同审核流程-校办盖章-系统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

四、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系统上自行注册申报,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申报流程:

1.6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申报书内单位印章请申报老师在工作日内至行政楼228申请盖章。

2.9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请有意向盖章的老师提前联系后至行政楼228盖章。

3.910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黄晓丹    联系电话:86680885/673954  办公室:行政楼228

 


附件1: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pdf

附件3: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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