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9.26 来源: 浏览量:次
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行政〔2020〕48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有效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讲培养对象
1.新聘用到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
2.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含非教师岗位转岗到教师岗位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且未接受过助讲培养的在岗青年教师;
3.教学单位或教师本人认为有必要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
二、助讲培养内容
1.青年教师研习营。研习营活动主要针对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理念和方法提升的需求,紧扣教师教学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教师教学与学术水平。原则上学校每年秋季举办一次研习营,青年教师需于助讲培养期限内完成研习营学习。本年度研习营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2.导师制。助讲培养期间,导师需按文件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各教学单位应选聘有教学经验且责任心强的导师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青年教师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随堂听课、答疑辅导、批改作业、教案编写、多媒体课件制作等工作,原则上听课笔记不少于64节,教学设计、教案编写和多媒体课件制作不少于8课时,公开课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不少于1课时,并在过关考核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教师发展管理系统的导师制材料中。
3.过关考核。学校每学期统一安排助讲培养对象参加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过关考核和相关研讨活动,以帮助青年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实践能力。考核将邀请专家组对每位青年教师的模拟课堂教学进行打分,该分数将作为导师制考核重要部分。
三、助讲培养考核
学校对助讲培养期满一年的青年教师,会针对研习营、导师制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过关考三个模块进行考核。根据文件规定,考核不合格的,须延长助讲培养期,最多不超过一学年。如再次考核通过,按合格定级;如不通过,按不合格定级,学校可对其做出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
四、其他说明
1.各教学单位需随时掌握助讲培养对象信息、及时做好导师安排工作并督促青年教师在报到一个月内申请助讲培养。请各教学单位再次摸排新进青年教师是否需要申请导师制,如有遗漏需督促其尽快申请助讲培养。申请方式:温州理工学院教务部-教师发展系统-教职工号登陆-导师制申请,根据助讲培养要求填写信息,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28。
2.各教学单位需为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传递学校的有关政策与助讲培养活动信息等。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过程管理,跟进了解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过关情况,并组织导师、院级督导、基层教学组织等及时给与指导。
请各教学单位邀请新教师扫描二维码加入2021年青年教师研习营微信群。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778755/662020
附件1:行政[2020]48号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docx
附件2:2021-2022-1青年教师导师制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2021-2022-1助讲培养教师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