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加强设计艺术系学风建设,加强对学风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营造我系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生成长环境,本学期将加强对学生课间的考勤管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队伍由专任教师、辅导员以及学生队伍组成;
(2)每位任课教师需做好点名工作,并及时做好登记,按下发的考勤表格标明学生缺勤情况,由学习委员在检查当天下午四点前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3)辅导员需及时对违纪的学生进行核查,做好教育工作。同时对学风差的班级定期检查,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4)学生队伍按照学生科统一安排,对所有班级进行抽查,在检查结束后根据登记名单进行汇总;
(5)检查时间为正常教学日上午一节,下午五节,同时做好早退的检查工作。铃响未到教室的同学记为迟到,上课15分钟以后,即上午8:25,下午2:15(夏令)、1:45(冬令)仍未到达教室的同学记旷课一节。
(6)每日检查结束后由各辅导员将核实后的检查结果汇总至学风负责老师处,学风负责老师每周一将违纪学生通报粘贴至7号楼6楼指定位置。
二、处理措施
1、检查过程中,学生报虚到课情况,初犯的给予系级通报批评,并记旷到一次,屡次违犯者给予从重处理。
2、在检查中发现学生迟到1次者,扣除综合素质考评德育分2分,辅导员批评教育;累计迟到2次者,记旷课1节,扣除综合素质考评德育分5分,需向辅导员做书面检讨;累计迟到3次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扣除综合素质考评德育分7分,辅导员对其进行约谈;累计迟到4次者,扣除综合素质考评德育分9分,给予系级通报批评;累计迟到5次者,扣除综合素质考评德育分11分,给予学院级通报批评;累计迟到6次及以上者,扣除综合素质考评德育分13分,并告知家长。
3、在检查中发现学生旷课1节者,则向辅导员做书面检讨;累计旷课2节者,辅导员需对其进行约谈;累计旷课3节及以上者,告知家长。
4、法定节假日前后,旷课半天,计旷课4节,旷课一天,计旷课8节。同时节假日前后请假须严格把关,无特殊原因(生病、住院)辅导员一律不得批假。
5、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行政[2013]37号)规定,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节数累计5-1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节数累计11-15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节数累计16-2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节数累计20节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屡次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者,按《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行政[2012]62号)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理。
6、检查结果与学生党建挂钩。迟到1次者,取消其列为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及进入院党校学习资格;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迟到1次者,给予口头批评;迟到2次或旷课1节,入党积极分子将取消入党发展资格,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3个月,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写出书面检讨;迟到3次,预备党员预备期延长半年,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迟到4次及以上者,预备党员取消其预备资格;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建议检查结果与学业成绩挂钩。建议任课教师将学生考勤情况与平时成绩挂钩。每迟到1次,该科平时成绩扣2分;旷课1节,该科平时成绩扣5分。
8、学生参加各项活动,也需登记,辅导员核实后将信息去除。
附 则
1、学院检查和系日常检查累计计算,结果参照本办法执行。
2、各班级即日起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